为什么研究法西斯起源的书名叫《纸与铁》?作者在引言中指出,纸是维持德国最大港口(汉堡)经济运行的纸币,铁是运输货物、保卫贸易的钢铁舰船。
愤青的民粹主义色彩和反经济规律的舆论主导了社会视听。事实上我们常常谈及的房地产产业的概念也就是房地产开发部分,而不是严谨的具有学术意义的产业概念。
了解掌握了中国房地产产业的现状才有利于提出规划顶层设计。这是房地产领域缺乏理论指导的悲哀,更是房地产开发的软肋。房地产产业是建立在多维空间要素基础上的集合,房地产的理论是多重学术和专业边缘的产物。就像建造一座城市需要从时间维度、空间维度、要素变量和人文、地理、气候、资源、交通、人口等等广泛的角度,用动态的、系统的、宽领域大纵深的视角和方法考虑问题一样。时而是粉饰繁荣的贴金膜用来武装城市形象。
然后很长时间内这个事物就是你视野内的海市蜃楼,为了自圆其说,不得不再造一个有形的东西来强化那个臆断的东西。如此庞大的产业集群没有完整而合乎时代的理论体系对规模广泛的房地产开发实践进行有效指导,一定会将房地产产业大军变异成一个野蛮的经济怪物,自由生长。根据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最近的研究,历史经验表明,在人均GDP仅仅达到美国18%的基础上,像中国这样的大国未来仍然有10-20年的经济较快增长前景,中国经济的潜力是不容怀疑的。
这些区域的百姓仍然十分贫穷,当地经济发展的动力十足,人们努力工作的热情仍在。当前,拉动经济增长的传统因素正在退出舞台,其中包括房地产。国有经济的改革方向是进一步市场化。以针对股市的司法改革为例,有必要把所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诉讼司法程序集中于北京、上海或者深圳,专门在当地高级法院设立证券审判庭,主导证券案件的侦查、诉讼和判决。
其中,税制改革的关键是要理清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要按照地方民生支出需要配比进行转移支付,同时要进一步增加资产性和资源性的税收。为降低风险,可以通过银行资产的证券化,把一部分成熟的资产卖到债券市场,且要求银行之外的投资者购买这部分资产,这会使得银行再融资压力减小,更重要的是,银行的部分资产会转移到债券市场,这就降低了资本市场配置不均衡所带来的风险。
经过我们的计算,中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从2007年开始每年上升1%左右,这一趋势将会持续,但需要3-5年才能达到45%以上。这一点与1985年的日本完全不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建立跨省跨地区的审判制度,降低地方政府对司法系统的干预。城市化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也将继续体现,但在未来的三到五年中,由于公共财政改革不到位以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压力尚待化解,其也不可能直接转化为增长的巨大新动力
相对巨额的土地财政和天价的城市建设用地价格,被征地农民所获补偿往往有限。其腐蚀性决定他们会进一步以自己处在特定位置的土地为要挟,要求占有更多中国经济发展剩余。土地财政并非是被官员个人贪污了,而是用于地方建设。进入 贺雪峰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土地财政 。
这样,目前地方政府低价向农民征地,然后高价拿到土地招拍挂市场转让,从而获得土地出让金的做法不再被允许,农地非农使用的收益不再应归地方政府,而应归承包土地的农民所有。因为地方财政困难,地方就得向中央财政要钱,中央财政用于进行转移支付,比如向中西部地区农村每年转移上万亿财政资金,就会越来越难。
失地农民因此要求有更大土地利益,为此出现普遍的征地矛盾。三是土地财政收入也就是卖地收入,来自低价向农民征地,高价在招拍挂市场上供地。
二是地方政府有追求更多土地财政收入的冲动,因此过分注意经营城市,抬高地价,甚至进一步抬高房价,从而加大实体经济的成本与费用,增加市民城市生活的成本与压力。而城郊极少数一夜暴富的农民,其暴富程度完全可以达到户均千万以上,这足以形成一个人数很少能量很大的土地食利者阶层。巨额的土地财政自然引起社会关注。因为土地财政存在以上弊端,从学界到媒体到政策部门,近年突然起了一股强大的否定土地财政的舆论,而提出由农民自主进行城市化。新中国本已消灭了食利者阶层,现在却可能再制造出一个。按此意见,当前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就让度给了城郊被征地的农民,让利于民的好处是农民富裕了。
近几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度上升。离开土地财政,将城市化带来的城郊土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全部留给农民,这与当前中国土地制度安排中的涨价归公内核是完全相反的,其对中国未来发展所可能造成的损害则是致命的。
2006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才5587亿元,2007年即猛增至9333亿元,2011年达到历史性的3.15万亿元。这种观点认为,应该提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让失地农民可以获得征地后建设用地市值收益。
这大致与三个原因有关:一是土地财政收入不稳定,很难纳入严格科学的预算管理,因此也就很难像公共财政一样有序支出,土地财政的使用上相对灵活,地方政府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往往会起到较大作用,因此而来的城市建设上的主观性常会引起负面议论。总体来讲,学界和媒介对土地财政持负面评价态度。
正是凭借土地财政收入,最近几年地方政府可以大刀阔斧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面貌可谓是日新月异。应该缩小征地范围,地方政府只能为公益事业征地,而不应进行经营性征地。但问题是,这样的让利于民,只是极少数人的一夜暴富,并非所有农民都得到好处,而地方政府一旦失去土地财政收入,当前正在日新月异建设着的城市基础设施就不可能再继续。要完善土地财政,而不是彻底地否定它。
有些城市土地财政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超过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收入。应该允许农村建设用地直接上市流转,征转分离,未征即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
也就是说,国家不再能够垄断城市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目前土地管理法规定农地必须经过国家征收才能进入土地招拍挂市场的规定必须取消这种观点认为,应该提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让失地农民可以获得征地后建设用地市值收益。
这样,目前地方政府低价向农民征地,然后高价拿到土地招拍挂市场转让,从而获得土地出让金的做法不再被允许,农地非农使用的收益不再应归地方政府,而应归承包土地的农民所有。总体来讲,学界和媒介对土地财政持负面评价态度。
这大致与三个原因有关:一是土地财政收入不稳定,很难纳入严格科学的预算管理,因此也就很难像公共财政一样有序支出,土地财政的使用上相对灵活,地方政府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往往会起到较大作用,因此而来的城市建设上的主观性常会引起负面议论。而城郊极少数一夜暴富的农民,其暴富程度完全可以达到户均千万以上,这足以形成一个人数很少能量很大的土地食利者阶层。正是凭借土地财政收入,最近几年地方政府可以大刀阔斧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面貌可谓是日新月异。二是地方政府有追求更多土地财政收入的冲动,因此过分注意经营城市,抬高地价,甚至进一步抬高房价,从而加大实体经济的成本与费用,增加市民城市生活的成本与压力。
但问题是,这样的让利于民,只是极少数人的一夜暴富,并非所有农民都得到好处,而地方政府一旦失去土地财政收入,当前正在日新月异建设着的城市基础设施就不可能再继续。应该允许农村建设用地直接上市流转,征转分离,未征即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
因为土地财政存在以上弊端,从学界到媒体到政策部门,近年突然起了一股强大的否定土地财政的舆论,而提出由农民自主进行城市化。相对巨额的土地财政和天价的城市建设用地价格,被征地农民所获补偿往往有限。
新中国本已消灭了食利者阶层,现在却可能再制造出一个。近几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度上升。